新民晚报讯(记者 徐驰)今天上午10时许,逸仙路场中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辆电动自行车同向行驶过程中,由于其中一辆加速超越时,导致前车摔倒。事故造成前车骑车人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

上午10时,虹口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辖区逸仙路场中路发生一起两辆非机动车相撞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报警人金女士正躺在非机动车道内,无法自行坐立,她的右脚脚趾与膝盖处也有血迹渗出。民警立即呼叫救护车到场。

据金女士描述,她骑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时,突遇另一辆电动自行车从自己右侧超越,她猝不及防,意外摔倒。民警询问了在场了另一辆电动自行车车主郑某。郑某称因着急上班,确实有超越行为,但感觉自己没有与金女士发生碰撞。

救护车到场后,急救人员对金女士做了初步检查,由于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所幸头部并无大碍,但因腿部无法动弹,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由于金女士伤情并不确定,也无法当场认定事故责任,民警扣留了双方非机动车,移交事故审理部门对事故原因作进一步调查。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根据相关规定,非机动车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车辆的正常行驶。因此,在骑行时一定要时刻提高安全意识,以防发生交通事故;同时,市民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也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这能有效地减少伤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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