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杜虹晓 济南报道

7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办法》。记者了解到,仅2023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接办举报8.3万件,经核查属实后已向群众兑现奖励1004.7万元。

发布会现场

山东省应急厅副厅长武甲庆介绍道,山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始终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举措提出的加强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措施为抓手,不断健全举报投诉体系,推动山东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健康发展。

近年来,山东陆续出台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奖励标准、受理办法、核查办法、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制度等多部安全生产举报文件,明确对有功举报人最高奖励50万元,重奖激励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社会监督,积极引导企业一线员工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一系列工作,搭建了山东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制度整体框架,山东举报制度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二是具体工作成效方面。仅2023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接办举报8.3万件,经核查属实后已向群众兑现奖励1004.7万元,通过群众举报查实消除事故隐患2.16万件次、制止违法行为2.69万件次,切实减少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力的促进了安全生产监管到位,为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国家应急部统计2024年一季度山东举报接办量和奖励兑现量分别居全国第一位和第二位。三是推动举报工作产生的积极作用。近年来,通过不断扎实推动安全举报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从社会层面切实提高了企业职工和群众的安全意识、监督意识,同时倒逼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实现了企业安全生产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的“双强化”,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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