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7月31日通报,中国石油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长期结交政治骗子并被其利用
通报称,经查,王宜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结交政治骗子并被其利用,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失管失教;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调整、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认为,王宜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宜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在石油天然气行业任职30多年
公开信息显示,王宜林出生于1956年9月,1982年华东石油学院勘探系石油地质勘探专业大学毕业,2002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系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
他于1982年参加工作,曾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勘探开发研究院副院长、院长,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兼勘探总地质师、党委副书记,新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玛依市)党委书记兼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
2003年12月,王宜林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11年4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2015年5月,重返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任董事长、党组书记。2020年1月,王宜林被免职。
2020年12月,64岁的王宜林被聘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1年5月,被聘任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今年2月,王宜林官宣被查。
“老下属”一审被控受贿超5329万
记者注意到,王宜林的老下属徐文荣已落马。
徐文荣于2023年6月被查,2024年1月被开除党籍。
公开信息显示,徐文荣1961年6月生,曾任中国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局长、党委副书记、中国石油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石油集团总经理助理、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等职。
2016年1月到2020年10月,徐文荣再次回到中石油,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等职。当时,王宜林已于2015年5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直到2020年1月。
2020年12月,徐文荣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1年1月起还担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2月,徐文荣被免去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职务,不再担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职务。
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21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徐文荣受贿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徐文荣利用担任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副局长兼国际勘探部总经理,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设备采购、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329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徐文荣的刑事责任。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记者 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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