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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挖出10米长巨型乌木,惊动政府介入处理,乌木有多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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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木大家都知道吧,也许大家更清楚阴沉木?乌木可以说是阴沉木,但阴沉木不能说就是乌木。
乌木指的是特定的一些树种,主要是柿树属中具黑色心材的树种,它们的管孔非常的细,不盯着细看甚至看不到,而其他大多数阴沉木的管孔都贼明显;乌木的轴向薄组织主要为同心层式离管切线状,阴沉木则有各种各样。
无论是乌木还是其他阴沉木都具有乌黑发亮发油的光泽,它们防虫抗腐,质地坚硬,确实是很好的家具材料,因此通常价格不菲。那它们是怎么形成的?
它们被称为矿产都很合理了,因为其形成的过程确实很特殊。当一些自然灾害发生后,比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会严重改变地形的灾害,它们就可能将树木埋藏到地下深处或者河滩,造成地下缺氧,无侵害的前提下,经过温度和压力的影响,碳化了数千年甚至无上限的年份后,它们就会变成乌黑且质地坚硬的阴沉木。
近日四川乐山马边彝族自治县劳动镇境内发现一根巨大的乌木,大到什么程度呢?挖了整整两天才挖完了,目测得有10米以上吧,半径达半米,从图片看对它的壮观就更直观了。
这根乌木的来源目前不知道,究竟是当地人无意间发现还是盗挖暂无定论,当地没有发布官方信息。面对记者的访问也没有明说。该县的乌木资源很丰富,丰富到许多外地人都会来这里盗挖和偷运乌木,该县针对这种情况开展了多次治理工作,最近的一次事件发生在去年的3月。
目前这根大乌木已被政府部门运走。
明明无主无源,为何不是发现者所有呢?实际上很多人对此都有意见,但多年来的类似事件,最后都是相关部门收缴了,这是为什么?
曾有过一个著名的案子,就是2012年的“彭州乌木案”。四川彭州市通济镇村民吴高亮在自家附近发现了很多乌木,他偷偷摸摸雇人挖掘,但还是被政府发现了,他们连夜派人来保护现场,并很快将这些乌木运走了。
据说这些是金丝楠木,总价可达千万。吴亮亮气炸了,他认为是自家先发现的,凭什么就要上缴?多次交涉后,彭州市国资办同意奖励他7万元,但他不服,在同年的7月起诉了通济镇政府,要求政府归还那些被他发现的乌木。
不过最终败诉了。
根据法律法规来看,确实这些乌木属于埋藏品,是属于国家的。具体来源是《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 收藏所有来历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同时在《物权法》第四十八条里也规定了,乌木这类属于自然资源的东西都是国家所有。因为乌木苛刻的形成条件,基本不可能是谁的祖先制作出来要留给后代的,所以都会被认定为自然资源,因此所有权就是国家的。
另外《物权法》第七十九条中说到,不清楚来源的埋藏物,隐藏物和漂流物,对这类归属存在争议的物体,归国家所有,但是会对发现人给予奖励和表扬。
因此国家将这些乌木带走是有法可依的,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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