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6日,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的消息,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傅朝晖获得了董事和总裁任职资格的核准。该批复中规定,傅朝晖应在许可决定发布后的3个月内正式到任,且需要在到任后的5日内向监管局报告。如果傅朝晖超过规定日期未到任,此批复将自动失效。

本文源自金融界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