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宜良法院:田间调解促和谐 玫瑰盛开“枫”景好
4月25日,宜良法院狗街法庭化解了一起相邻用水、排水纠纷。经过法官现场勘察、耐心沟通、反复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付某与韩某都在从事种植玫瑰花,两年前,韩某占用了部分共用的田埂建大棚,没有留出排水沟,导致雨天排水不畅淹死付某的玫瑰,付某多次找到韩某协商,也找到村委会调解处理,但韩某表示付某的损失与自己无关。后来付某一怒之下便用镰刀将韩某的大棚割破。韩某见状便报警处理,派出所对付某采取了行政拘留,并赔偿了韩某的损失。付某思来想去,自己的田被水淹了,不但赔了对方钱,还被拘留,这口气实在咽不下去,便一纸诉状将韩某告上法庭,要求韩某将大棚后退30厘米,让出共用田埂留出排水沟,并赔偿损失。
法院先行组织双方诉前调解,但付某因曾被行政拘留,怨气难平,还说不上两句话,就与对方吵闹起来,调解工作一度无法继续,无奈只得告知双方先回家,案件先行受理。考虑到双方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一纸判决恐怕不能化解双方的矛盾,甚至会激化矛盾,加深双方怨气。为了彻底化解双方两年的宿怨,法官坚持认为只有调解促“和”,才是解决纠纷最佳方式。
4月25日上午9时许,法官一行到村委会了解情况,村委会工作人员直摇头,说这事村委会都处理好多次了,两家怨气太大了,基本上没有调解的余地,但法官没有气馁,更加坚定了必须调解的信念。之后在村委会的协助下,又陆续询问了周边租户和原来的田主,对现场进行勘察,收集现场的照片、录像。在深入了解案情的同时,一并在田间大棚里开展调解工作。一开始,双方当事人态度强硬,剑拔弩张,在玫瑰地里便开始争吵,拉着法官诉说各自的不平。法官一边倾听双方宣泄心中愤怒,一边引导双方冷静下来。到了中午12点,在场的所有人都已是汗流浃背,调解工作仍然没有突破,但承办法官没有放弃,打算下午继续组织双方调解。
下午2点,双方按时来到狗街法庭,经过了上午的调解工作,双方没有了之前的火药味,已经能够耐心地坐下来交谈。双方心平气和的态度,让法官看到了调解的希望。法官道出了双方矛盾的原因,第一,韩某在修建大棚的时候确实占用了部分的共用田埂,没有留出排水沟;第二、韩某在修建大棚前在己方田里添土,使得韩某一方的地势高于付某一方;第三、将大棚后退30厘米是否能解决付某一方田里面临雨季被淹的局面。法官语重心长的说:“你们两家是邻居,还都是种玫瑰的同行,互相换位思考一下,都各退一步”。韩某率先表示现状已经是这样了,大棚后退30厘米的话,自己花三四万建的大棚都要拆了重建,自己又要损失好几万,表示自己愿意在己方大棚边上挖一条排水沟,保证对方的排水。此言一出,法官此时好像找到了“治病的药引子”。但付某立即表示反对,要求对方必须将大棚后移,以保障其通行排水,调解又一次陷入僵局。面对付某咄咄逼人的气势,法官立即调整战术,将“面对面”调解,改为“背靠背”的方式进行,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着重对付某说:“这个事情你们两家已经闹了两年了,今天你告他,明天他告你,即便你现在告赢了,问题也解决不了啊。心不平,气不顺,你们两家迟早还是会产生新问题的。他家还有10年的租期的,难道你们还要就这点事争吵10年吗?远亲不如近邻啊……”历经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韩某在15天内在己方地里挖出一条排水沟,案件以“和”结案。
矛盾纠纷的化解需要“以和为贵”,相邻纠纷从来都不是简单的一判了之,狗街人民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田间地头,实现了当事人息诉少讼,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以实际行动绘就新时代法庭“枫”景。
段江林
(云南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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