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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获悉,上海市三中院作出判决:以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处被告人某森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郑某珊、谢某璇、郑某秋、袁某君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相应的罚金。

2024年7月20日,由某森作为押货人员,伙同谢某璇、郑某珊、郑某秋、袁某君四名女子,欲搭乘邮轮将黄金粉末携带出境,四名女子的报酬均为5000港币,在吴淞国际邮轮码头被侦查人员当场抓获。

共计走私贵重金属12,960.68克。经检测,案涉贵重金属为纯度99.8%—99.9%的黄金粉末,价格认定为181万余元。

据看看新闻,现在日本金价要比国内贵的多,这批黄金出去,至少获利50万元。

4名女子穿特制内衣藏12公斤黄金粉末,欲走私日本:日本金价比国内贵,这些至少获利50万元

来源:果然视频

编辑: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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