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国同时出手针对中国?乱港分子最后的价值,正在被西方榨干。

《香港国安法》颁布后,针对乱港分子的处理,就有了完善的法律武器,在近几年里,乱港分子头目纷纷受到了审判,见大势已去,乱港分子及其背后的势力逐渐退出香港,但针对香港的祸乱行动并没有因此停止,只是主要的活动地点,从香港转移到了海外。

来势汹汹,34国发布联合声明,不准逮捕乱港分子,中方送出一句话

但这并不意味着那些逃亡海外、意图破坏香港和平稳定的乱港分子,就能逃过法律的制裁,要知道,《国安法》的适用范围极广,除了香港本地以及香港人,所有在境外实施针对香港犯罪的香港永久居民甚至其他国家的人,都处于《国安法》的适用范围,这也就意味着,全世界都没有这群乱港分子的容身之所。

据最新消息,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在上个月发布逮捕令,对19名所谓的“香港议会”非法组织人员实施逮捕,据官方消息,这19人涉嫌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而根据香港警方的悬赏和具体行动情况,这19人目前大概率都在国外活动。

这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其实不难理解。

大抵是乱港分子余毒贼心不死,妄图在海外以建立所谓“香港议会”的方式,来给西方某些国家插手香港局势的借口,这一点类似于在内战中失败逃亡的某国前政府在海外组建流亡政府,借此依附于海外某国,而被依附国也就有了插手该国内政的理由。

但问题在于,乱港分子本身的存在在香港并没有任何法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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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难听,就是一群乌合之众聚在一起搞破坏,别说是政党,就是黑社会都算不上,熟悉数年前香港“修例风波”的人都知道,在过往针对乱港分子的报道中,除了极少部分头目之外,绝大多数的乱港分子的文化水平都不是很高,这些人跟在乱港分子后面搞事根本不是为了所谓的“民主”、“自由”,而是为了钱。

也就是说,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个所谓的“香港议会”,都是非法的,甚至有很大可能是受到境外势力资助的,而组建这个所谓“香港议会”的人,其目的百分之一百是妄图颠覆国家政权,香港国安处还是依照《国安法》对这些人进行通缉,要是美国,恐怕美国中央情报局早就上门灭口了。

而就在通缉令发布后没几天,发生了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七国集团快速反应机制成员及其关联成员国发布联合声明,谴责香港警方在上个月发布逮捕令,声称香港警方的行为是跨国镇压。

这一下,这19个人的通缉令,似乎就变成了一个国际事件。

要知道,七国集团快速反应机制包括七国集团和欧盟,而关联成员国包括澳大利亚、荷兰、新西兰、瑞典,除了部分重复的国家以外,一共有34个国家共同发布了这篇针对香港警察的联合声明。

来势汹汹,34国发布联合声明,不准逮捕乱港分子,中方送出一句话

对此,我国外交部的回应也很坚决,表示这些国家和组织的行为,是对香港警方依法通缉反中乱港分子的执法行动的诋毁,本质上,是在干涉中国内政,“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外交部的回应,基本上是对这19人判了“死刑”,这并非是我危言耸听,34国联合声明看似宏大,实际上不过是一纸空文,但也就是这一纸空文,让这件事从普通的“通缉叛国贼”上升到了“维护国家主权”层面。

除非有国家愿意为这19人提供政治庇护,不然这19人的下半辈子就只能在逃亡中度过,前文已经说了,这19人不过是乌合之众,在我看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已然榨干了乱港分子的最后一丝利用价值,那么西方还会因为这些人得罪中国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说到底,背叛国家的这些人是最可悲的,除了恶心人以外,一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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