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1962年那个关键的历史节点,陈云同志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反复的思考权衡,于 7 月 6 日郑重地向毛主席提出了重新分田的主张。这一主张的提出,绝非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基于对当时农村实际情况的深刻洞察和对农业发展出路的不懈探索。
当日下午 1 点,陈云怀着对国家和人民的高度责任感,致信刚从外地视察回到北京的毛主席 。信中言辞恳切地说道:“对于农业恢复问题的办法,我想了一些意见,希望与你谈一次,估计一小时够了 。” 仅仅 3 个小时后,下午 4 点,陈云便前往毛主席处,面对面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建议用重新分田的办法来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以期恢复农业的产量。据陈云的秘书周太和回忆,当时毛主席未当场表示意见 。
陈云所说的重新分田,有着明确而深刻的内涵,它意味着改变当时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的人民公社制度,把土地重新分配给一家一户,变集体经济为个体经济。其目的在于克服 “大呼隆” 的弊端,让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从而充分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恢复农业的产量。这一主张的形成,与陈云在家乡的调查经历密切相关。
回乡调查
1961 年,陈云回到家乡,深入考察人民公社的情况,他特别关注了十个养猪场。在集体养猪场里,他看到了令人痛心的一幕:养猪的人在给猪倒猪食时,不管猪的大小、公母、是否生病,都是一样地倒进去。这种缺乏精细化管理和个体责任的做法,严重影响了养猪的质量和效益。陈云与当地的干部群众商量,可不可以进行一些改变。当时柯庆施没有来,陈丕显同志来了。在他们的支持下,在三个队实行开放,让农民把猪拿回去私养 。当陈云再次去参观时,眼前的景象让他大为感慨:那些个人喂养的猪圈,被打扫得干干净净,猪吃的东西也都精心地摆在旁边 。鲜明的对比让陈云深刻地认识到,“大呼隆” 搞生产比个人搞差得远。
陈云提出的这种办法是分田到户,它不同于当时安徽等地实行的坚持集体前提下的包产到户。包产到户是在集体经济的框架内,将生产任务承包到农户,农户按照承包的产量指标进行生产,收获后按照一定比例上缴集体。而陈云的分田到户,则是将土地直接分配给农户,让农户拥有更大的生产自主权。
恢复农业
当年为了恢复农业生产,安徽等省率先采取了包产到户的做法。在坚持集体经济的前提下,通过 “五统一”(即:计划、分配、大农活、用水、抗灾实行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实行田间农活和产量相结合的责任制。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粮食产量也有所提高。
陈云对安徽等地的包产到户做法给予了明确肯定,他认为这是非常时期的非常办法,是解决农业问题的有效途径。但陈云又深入思考,认为包产到户还不够彻底,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问题。他主张分田到户,将土地直接分配给农民,让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从而充分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改善农民的生活。
在向毛泽东提出分田到户建议之前,陈云先后与刘少奇、邓小平、周恩来等中央常委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广泛地交换了看法。这一过程,充分体现了陈云对这一重大问题的审慎态度,以及他对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的尊重和遵循。
陈云之所以敢于向毛主席提出分田到户这一在当时颇具争议的建议,很大程度上源于他过往与毛泽东交流中的一些成功经历。这些经历让他相信,毛主席实事求是的,只要是符合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建议,就有可能被接受。
回顾历史,在 1953 年,随着大规模工业建设的展开,粮食供需缺口迅速扩大,粮食问题日益严重,成为制约国家发展的关键因素。陈云深知粮食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他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反复的思考权衡,逐个比较多种解决粮食问题的方案,反复权衡利弊得失,终于下决心提出在农村征购、在城市配售的解决粮食问题的办法,也就是后来所说的 “统购统销”。
1953 年 10 月 1 日晚,在天安门城楼会见厅里,陈云怀着忐忑的心情向毛泽东汇报粮食征购与配售的办法。他详细地阐述了这一方案的背景、目的和实施步骤,以及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毛主席认真听取了陈云的汇报,经过深思熟虑,最终赞同了这一方案。这一决策,为解决当时的粮食问题提供了有效的途径,也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些过往的经历,让陈云深刻体会到毛泽东对实事求是原则的坚持和对正确意见的包容。他相信,只要自己的建议是基于对实际情况的深入了解和对国家、人民利益的考虑,就有可能得到毛主席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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