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和正品极为相似,手感和香味也与正品难以分辨……不法分子把造假的黑手伸向了我们日常使用的抽纸。日前,记者在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件。该院通过依法能动履职,成功突破主谋的“零口供”,铲除了一条“高仿”品牌纸巾的造假产业链。

2020年10月,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接到了一个纸巾经销商的报案,称其购买的几十万余元的抽纸是假冒商品。经鉴定,该批次纸巾仿冒了A集团的知名产品。随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据调查,家住重庆市合川区的陈某经营着一家造纸厂,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成品纸加工、销售及原纸交易。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了获取利益,2020年5月,陈某动起了造假的“歪心思”。陈某发现,A集团不仅出售成品纸巾,还是众多造纸厂的原纸供销商。只要自己以造纸厂的名义向其购买原纸,并联系外地企业进行二次加工,冒牌产品便会轻松变身“名牌”产品流入市场。

很快,陈某联系了自己的亲戚杨某、唐某共谋造假,由陈某负责向A集团采购原纸和后续分销事宜,杨某负责联系四川某造纸厂进行后期加工,唐某则充当驾驶员。

2022年6月至9月,陈某等3人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从涉案仓库中查获假冒品牌抽纸1897箱。2023年1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江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根本不认识四川那个造纸厂的人,也从未直接或间接联系过制假售假工厂。”一开始,陈某拒不认罪。

“我只是个驾驶员,老板给我发定位,我负责在那里接货运输而已。”唐某的一句话让承办检察官李欣发现了破绽。

受谁指使?在哪运输?若是能找到陈某指使唐某的证据,以及运输货物的相关情况,证据便可固定。

“补全手机聊天记录、造假工厂位置、高速公路卡口监控记录等证据……”李欣逐一分析后,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意见。

很快,警方锁定了相关证据,确定陈某不仅指使唐某定期前往四川运输货物,还与四川造纸厂老板早已相识,二人常有来往。

证据当前,陈某依旧闭口不言。

思索再三,李欣将目光放在了一个容易忽略的地方——行车记录仪。

果然,这次侦查有了突破性进展:在杨某的行车记录仪中,警方提取到一条车内通话音频,内容正是陈某要求杨某替自己顶罪。面对完整的证据链,陈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经检察机关调查核实,陈某、杨某、唐某3人的非法经营数额应分别认定为131万余元、101万元、74万元。

2023年5月,在李欣释法说理下,陈某家属将8万元提存至重庆市中信公证处,用于后期退赔A集团。而杨某、唐某也分别退出了2.6万元和6万元的违法所得。

经江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3年11月,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等3人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不等罚金。陈某等3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今年2月,法院驳回上诉,裁定维持原判。

为筑牢知识产权法治保护屏障,今年3月至4月,江北区检察院开展了“知识产权检察‘护企助创’大回访”活动,前往包括A集团在内的14家企业,重点围绕企业取证、鉴定、法治宣传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张博 刘传丽 游鑫洋)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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