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3日,央视新闻转发了一则消息:苏州动物园发表声明称“中国唯一一只雌性斑鳖进行第五次人工受精后死亡”!
截止到目前为止,全国只剩下最后一只雄性斑鳖。而在越南,还有两只。
要知道,斑鳖之所以被称为“神兽”,最大的原因就是活得时间长,却为何如此稀少?又为何无法繁殖呢?人类该如何应对又一物种的灭绝呢?
重要研究价值
影视作品《西游记》中,驮着唐三藏师徒通过通天河的老鳖,就是斑鳖。
不仅如此,《红楼梦》中,贾宝玉对林黛玉说:“若有心欺负你,明儿我掉在池子里,教个癞头鼋吞了去。”以及《水浒传》中“癞头鼋乡里逞豪强”,其中的“癞头鼋”都是斑鳖。
然而,实际上,斑鳖与鼋是不同品种。
斑鳖的头部轮廓明显,且鼻吻短而突出,还有明显的黄斑;而鼋头部扁平、颈部肥厚,没有黄斑,且体型浑圆。
因古代没有对物种进行全面的分析,再加上斑鳖在生长过程中会出现各种相貌,所以将所有大到一定程度的鳖,统称为“鼋”。
1873年,一位英国学者终于发现斑鳖是一种独特的物种,经过研究证实猜想后,将其命名为“斯氏鳖”;1993年,我国生物学家赵肯堂也发现了这一现象,将“癞头鼋”列为独立的物种,名为“斑鳖”,推广起来!
除此之外,还有围绕着斑鳖的一系列传奇故事。
在越南早期,生活困苦,人们揭竿而起,创造了一个新的朝代,名为“后黎朝”。之后百废待兴,政治与经济双发展,建立了太平盛世,而起义者见状,就将用于起义的那把“顺田剑”还给斑鳖,由其带走。
由此,斑鳖也被称为“还剑鳖”。
不可否认,这与我国“陈胜吴广鱼腹丹书”、“刘邦腰斩白蛇”一样,都是为了起义造势,都带有一些杜撰色彩。
斑鳖生活在淡水环境,且最大体重能大到180公斤,而背甲长度则最大能达到1米,而且是肉食性动物,主要食用新鲜鱼肉和各种虾等等,几乎不是在进食、就是在进食的路上,算得上比较凶猛。
据可靠数据,斑鳖的祖先,最早出现在两亿年前的三叠纪,与恐龙是同一时期。但恐龙没扛过地球大爆炸,而它却在漫长的时间里,适应大自然而不断演化。
因此,斑鳖也被称为“水中大熊猫”。
其实,我国的珍稀动物数不胜数,比如长江白鳍豚、大熊猫等等。这些物种之所以特有,不仅与不同地区的地理环境有巨大的关系,还因为其繁育后代能力,实在太过于微弱。
特别是斑鳖。
它具有很强的领域行为,且一只斑鳖就要霸占一整个地方。虽然有利于动物进食,但却无法与其他斑鳖繁衍,再加上斑鳖因入侵领地而产生的种群斗争,难免人丁稀少。
而由外部因素导致斑鳖的生存空间的减小,也加速了斑鳖的灭绝。
外界干扰,频危动物
在国家建设中,无法避免对环境资源的浪费与破坏。对此,我国近些年来一直在做挽救措施,可伤在一时,恢复却需要很久。
而斑鳖主要生活的太湖、元江这样巨大的淡水水体,就是如此。
2007年,太湖发生蓝藻污染事件,直接影响到周边居民的饮水安全,时至今日,每到夏季,太湖还会出现“富藻化”的情况。
其中引发的蓝藻水问题,则会导致鱼卵变异,造成鱼虾类大量死亡,从而间接影响斑鳖的生存。
目前,只有元江(红河)适宜斑鳖生存,但因为马堵山水坝的修建,阻断了斑鳖的洄游路线,再加上野外探寻困难,尚未发现有斑鳖活动的迹象。
除了环境污染,还有人工食用。
斑鳖长寿,因此,古代民间传说“食之可长寿”,甚至如今还有人相信其拥有“强身健体”的价值,大肆对野生斑鳖进行捕食。
不光斑鳖,还有其他龟鳖类,都已经处于濒危或极度濒危的状态。
在这里,不得不说明下,食用野生动物,不仅没有任何疗效,反而会因为体内含有重金属等物质,影响身体健康,所以谨慎选择。
上世纪五十年代,我国境内存在数十只斑鳖,最后减少到了数只。这让我国动物研究人员发现了其稀有性,2006年,苏州举办保护斑鳖的交流研讨会,正式开启保护斑鳖的行动。
之后,先后有活体被上海、北京、昆明等动物园进行人工饲养,但还是无法让其有效繁殖,不到十年时间,我国就只剩下两只雌雄斑鳖。
2008年,长沙动物园的90多岁雌性斑鳖被运到苏州动物园,希望能与另一只百余岁雄性斑鳖进行交配后解决斑鳖濒危的现状。
为此,国际野生保护专家与世界龟鳖联盟(TSA),还有我国专家们,多次研究,帮助交配产卵,甚至会人工授精。但经过十年时间,没有诞下任何后代,且雌性斑鳖意外去世,专家不得不保留其卵巢组织,希望之后能继续繁育。
虽然越南有,但不知什么性别,且目前也没有传出中国与其合作培育的消息。
这无疑是扩大了斑鳖灭绝的可能性。
或许有人会说:“地球上动物那么多,灭绝一个又何妨?”
可是,背后绝非是一个物种灭绝这么简单,不仅意味着动物研究领域的缺失与停滞,也间接证明着,如今地球环境已经越发恶劣。
尽管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界生存法则,但是,如今环境变化不仅是因为地球,还有人类的所有生产活动,就比如日本在2023年8月末至今甚至未来,都将会持续排放核污水,都会对动物的生存产生影响。
若哪天,连最容易生存的动物都没有了未来,恐怕人类灭绝之日,也就在不远处了……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