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周凌峰 济南报道

3月1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结投诉、举报、求助164.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7亿元。

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创建合力。27部门联合印发《“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深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消费品、食品药品、教育培训、物业和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旅游文化、医疗美容、金融、电信服务、快递等领域,推动放心消费创建由商品向服务、线下向线上、流通向生产、城市向农村延伸。各市把放心消费创建与经济发展、民生工程统筹谋划推进,探索出了很多有感、有效的创建模式。

坚持高标推进,注重创建质效。健全制度标准,建立完善“1+N”示范单位创建省级地方标准体系,其中,“1”是指创建通则标准,围绕质量安全、明码标价、计量准确、交易公平、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等要求,设置了交易行为、售后服务、投诉处理等6个方面的评价内容;“N”是指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特点,分类制定了19项细则标准,督促各类企业、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标准。突出重点环节,聚焦诚信为本,广泛发动与百姓日常消费相关的经营主体争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引领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全省累计培育、公示各级示范单位20.3万家。加强日常管理,制定出台《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各地立足当地特色,积极探索创新,涌现出一些典型做法,比如,青岛、烟台、潍坊、日照四市联合开展青岛都市圈异地异店线下无理由退货,打造了便利共享的消费环境。

加强监管执法,保障群众消费安全。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缺斤少两、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2023年查办食品、重点工业产品、消保维权等案件2.5万件,移送公安机关478件。扎实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立案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577件。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推进质量安全提升,扩大优质消费品供给。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提升公众食品安全参与度和获得感,完善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产品质量线上线下、生产流通一体化监管,围绕儿童和学生用品、老年用品等重点产品,开展省级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查,整改问题单位1448家(次),全省消费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2.36%。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好品山东”建设,遴选推出“好品山东”品牌328个。

畅通维权通道,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督促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发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单位6.2万个,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充分发挥各级消协组织、志愿者、网格员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2023年全省消协组织受理投诉1.2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0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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