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0日,厦门证监局公告,厦门市江平生物基质技术(以下简称江平生物)及董事长夏江平和董事会秘书吴凯因未按期编制和披露2023年的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被厦门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这一情况将被记入诚信档案。厦门证监局要求江平生物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并将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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