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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莱茵体育股东莱茵达集团被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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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4月23日电 深交所网站23日消息,因未及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莱茵体育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莱茵达集团”)被通报批评。
深交所查明,莱茵达集团为莱茵体育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年3月11日,莱茵体育披露公告称,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成都体投集团”)与莱茵达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由莱茵达集团向成都体投集团转让莱茵体育29.9%的股份,莱茵达集团确保莱茵体育现有业务2019年、2020年均不亏损,若预计有亏损,莱茵达集团将亏损额补足给莱茵体育。莱茵体育2020年度经审计净亏损7172万元,在莱茵达集团和成都体投集团无法就业绩补偿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2021年9月,成都体投集团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依法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国际贸仲”)提出仲裁申请。
2023年4月11日,莱茵体育披露公告称,上述仲裁案件已审理终结,莱茵达集团应于《裁决书》作出之日起10日内向莱茵体育支付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5020万元。因莱茵达集团在《裁决书》规定时效内未履行《裁决书》确认的支付义务,成都体投集团于2023年5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业绩补偿款5020万元。截至目前,莱茵体育累计收到强制执行款2619万元,剩余款项2401万元仍未收回。莱茵达集团未按照公开披露的信息及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深交所认为,莱茵达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规定,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莱茵达集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来源:深交所网站
另据莱茵体育4月10日公告,莱茵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高靖娜合计持有莱茵体育股份115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95%,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58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5%)。
莱茵达集团官网显示,公司创立于1994年,是一家多元化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产业布局涉及体育、金融、互联网、传媒、教育、房地产、酒店、航空、农业等,控参股公司40余家。其中,2003年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莱茵体育系集团的旗舰企业。(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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