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为进一步促进批发和零售企业健康发展,惠及市场主体,助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3月26日,北京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实施2024年度批发和零售、餐饮企业支持政策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支持范围:在北京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企业。

支持条件和标准:

批发业企业

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且2024年全年销售额增速高于全市批发和零售销售额平均增速的批发企业给予奖励。2024年全年批发额每增长1亿元最高奖励4万元;一季度及全年销售额增速同时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按照1.2倍标准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支持上限1000万元。

零售业企业

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且2024年全年零售额增速高于全市社零总额平均增速的零售企业给予奖励。2024年全年零售额每增长5000万元最高奖励20万元;一季度及全年零售额增速同时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按照1.2倍标准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支持上限500万元。

餐饮业企业

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且2024年全年餐饮营业收入增速高于全市餐饮营业收入平均增速的餐饮企业给予奖励。2024年全年餐饮营业收入每增长2000万元最高奖励8万元;一季度及全年餐饮营业收入增速同时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按照1.2倍标准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支持上限200万元。

新设企业

在京注册不满一年,且满足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条件的,可按照当年符合申报要求的月度区间提报。

附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2025年3月1日—4月3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申报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提交属地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

(二)项目审核。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材料汇总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进行复核。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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