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尴尬啊。不仅是尴尬,还有不甘心呢——你别忘了,宝钗可是有“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之志的。而宝玉,则是“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

和宝钗的不甘心相比,尴尬反倒不要紧了。毕竟那个时代,爱情是“奸淫狗盗”、是“作怪”、是绝对的丑闻,是不可以用来决定婚姻的。

如果黛玉还活着,就让宝钗和宝玉结婚;或者像续书里写的,让宝钗顶着黛玉的名儿,嫁给痴呆的宝玉,那的确是万分尴尬,而且对宝钗是极大的侮辱。可是事实上,宝钗结婚的时候,黛玉已经死了。

续书中一边“出闺成大礼”一边“焚稿断痴情”的狗血情节,当然不符合《红楼梦》原著的恬淡自然。但我怎么知道黛玉死亡在前、宝钗结婚在后?我们来看八十回中的暗示。

有个小戏子叫藕官,全书中出现也没几回,但是关于她的情节,却是惊心动魄、荡气回肠,主要是关于她的同性恋爱。

芳官曾转述过她的观点:“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便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

这段话是解释藕官和从前的菂官“虽不作戏,寻常饮食起坐,两个人竟是你恩我爱”,在菂官死后“哭的死来活去,至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为什么又会对新补的蕊官“一般的温柔体贴”——她与菂官是同性恋爱,因为不合礼法,也不可能有结果,所以反而爱得更加深刻。但是她并没像“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的那大雁,为了伴侣而自杀殉情。相反的,她对新来的伴侣还“一般温柔体贴”呢。

按照藕官的观点,对新人的“温柔体贴”并不表示忘记过去,更不是对旧人负心。因为婚姻是现实的责任,爱情却可以放在心里、永久缅怀的。“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甚至,肯接受新人,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避免“死者反不安”,也是情深的表现。

这片歪理,偏偏博得宝玉“又是欢喜,又是悲叹,又称奇道绝”,当然不会没有用意。反映到八十回以后,就是黛玉早夭,贾府中人为了挽救败落的家族,安排宝玉和宝钗结婚。当然薛家也已败落,这门婚事也在挽救薛家。这就是“或有必当续弦者”。于是宝玉接受了这桩婚事,把黛玉当成忘不了亡妻,却把宝钗当作续弦。

而宝钗呢,深知宝黛感情,但是毕竟黛玉已经死了。她接受这桩婚事,一定程度上也是在替黛玉照顾宝玉,就像宋朝王闰这在堂姐王弗死后,嫁给了堂姐夫苏东坡一样。

他们的结局都违背了本意。但他们都问心无愧。

只有把《红楼梦》当成宫斗宅斗戏来看的人,才会忽略了生老病死、人生无常,只看到争风吃醋的“尴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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