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4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文对国元证券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提出五大反馈意见。

具体包括要求国元证券提供2023年8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业务资格并从事科创板和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文本;在上市证券做市业务实施方案中进一步明确做市标的的筛选标准和做市业务审核小组人员构成的原则,并在相关制度中予以固化。

同时,中国证监会要求国元证券补充说明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自营业务委员会、资产与负债委员会—做市业务审核小组—做市业务部的管理决策体系分级授权情况,并就分管高管现有分管工作与分管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是否符合《证券法》关于“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做市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的规定进行论证。

此外,中国证监会要求国元证券补充做市业务部新三板做市业务开展情况,并补充说明该部门部门经理、投资经理、做市交易岗、做市研究岗、合规管理岗、风险管理岗以及技术支持岗等岗位、人员是否根据不同做市业务区分团队,或同时从事上市证券和新三板做市业务,以及补充提供控股股东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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