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罗石芊
距离2023年结束,还有一个多月时间。一场围绕“毒地、索赔百亿、诉讼费千万”的诉讼案,在此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原告方,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陆家嘴”)及控股子公司。被告方,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钢集团”)、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及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苏钢集团总部大门 资料图
11月4日,陆家嘴公司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14块土地存在污染,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苏钢集团挂牌出让时所披露污染情况,并向苏钢集团索赔100.44亿元。
11月10日凌晨,苏钢集团作出回应,否认隐瞒土壤污染,称转让时已如实披露,并直指“陆家嘴造成二次污染”。
一方主动披露诉讼疑为索赔造势,一方深夜回应存“甩锅”之嫌。这起百亿“毒地”诉讼,到底该谁买单?
一问:双方皆知地有“毒”,为何还要卖与买?
据公开媒体报道,2016年,因钢铁市场低迷,房地产市场红火,苏钢集团决定将全资子公司苏州绿岸95%股权挂牌出售。
由于苏州绿岸所持土地地块体量大,外加苏州绿岸95%股权,吸引了不少企业前来问询。当时有30多家意向受让方递交了意向受让申请材料,最终19家参与竞价,将挂牌价格从31.5亿元的底价推高至68.4亿元,加上承接的16.85亿元债务,总成交金额高达85.25亿元。
经过222轮举牌拍卖,陆家嘴公司指定控股子公司佳湾公司和华宝信托(后所持股份转让给佳二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85.25亿元竞得挂牌评估值30.5亿元的苏州绿岸95%股权及债权。
让人意外的是,7年后的2023年11月4日,陆家嘴公司发布公告称,2022年以来,公司及各方环境调查确定绿岸公司名下14块土地存在污染,且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苏钢集团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陆家嘴公司请求判令苏钢集团承担赔偿人民币10,043,925,260.35元(后续发现或明确实际金额高于该金额时将增加诉讼请求或另案提起诉讼)的侵权责任。
对此,11月10日,苏钢集团回应称,在2016年转让股权时,已如实披露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关于苏州绿岸名下土地存在部分污染的调查结果及报告全文,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明确提示了该范围中部分地块原为钢铁焦化生产区域,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由佳湾公司和华宝信托(后所持股份转让给佳二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在交易时即已知悉上述情况,并承诺接受所有现状、瑕疵和风险。
苏钢集团表示,有关检测结果表明,焦化区1、2、3、4、5、6号和非焦化区10号地块,经治理修复后可安全使用。针对已开发建设的2号地块,苏钢集团称2019年联合体方知悉该地块不符合环保要求,且未依法完成该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治理,即启动了该地块项目建设。2021年,因无法通过环评验收未能启用,并受到相关处罚。
“我们了解到,联合体方在开发建设苏州绿岸地块期间,没有按照有关要求建设地下水阻隔墙及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存在扰动地下水、搬运土壤造成部分环境交叉污染的行为和施工作业不规范造成二次污染的行为。”苏钢集团在情况说明中提到联合体方对该地块造成二次污染行为。
报道显示,在当初的挂牌文件中,苏钢集团的确披露过土地的污染情况,表示焦化区域的污染主要集中在4号地块局部区域,根据修复目标值,最终确定0—18米深度内,污染范围为17542平方米,污染土方量为39604立方米。非焦化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基本未受到污染,可再开发利用。股权交易后,苏州绿岸就苏钢集团所披露的污染范围进行了治理修复。
二问:“毒地”前身是哪里?
陆家嘴公司购入的17块土地,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苏通路北、苏钢路东,土地使用权为苏钢集团全资子公司苏州绿岸持有。红线内使用权面积约65.95万平方米,土地性质包括住宅、商办、工业、幼儿园、加油站等,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108.4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有6宗,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6.4万平方米。项目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已支付完毕并已取得全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相关资料显示,该地块原为江苏苏钢集团京杭运河以东老厂区。2008年10月,为推进节能减排、实现转型升级,“苏钢老厂区”部分区域依法实施收储并公开挂牌上市,后由“苏钢”摘牌取得。2014年12月,“苏钢”全资子公司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为该地块开发主体。
2014年,老厂区停产后,苏钢曾对“老厂区”非焦化区、焦化区土壤和地下水进行初步调查,调查结论为,焦化区地块污染主要集中在4号地块部分区域,需进一步开展土壤和地下水修复;2号地块及其附近个别超标点位经风险评估不需要治理修复。除4号地块外其余地块均适用于商业、公共市政等用地类型。之后,“苏州绿岸”完成对4号地块治理修复,且修复效果评估通过专家评审。
2022年4月1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和浒墅关镇相关人员根据现场核实情况和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部分地块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2、3、4和13号地块部分点位存在苯并芘、萘超标)。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曾于2022年4月10日披露该地块污染问题 图据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官网
2022年4月10日,苏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发布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中,该污染地块再次被提起: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苏州绿岸项目17幅土地,用地面积约66万平方米,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显示多处地块土壤中的致癌物苯并芘、萘严重超标,不符合用地标准。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于2022年4月20日再次披露该地块污染问题调查情况 图据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官网
2022年4月20日,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情况,称根据“苏州绿岸”新提交的2号、3号、4号(除前期污染修复区域)和1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上述地块可能存在土壤和地下水超标情况,需进一步调查确认。
三问:开发房产卖了吗?
按照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披露的信息,苏州绿岸项目在2017年5月正式启动开发建设,预计2025年前后开发成熟。其中,商业体项目在2018年12月开工,预计2021年底投入使用。但随着土地污染问题的暴露,该项目的开发便暂停了。
据此前媒体报道,在停工前,苏州绿岸项目的学校、幼儿园、商业体、健身公园及部分住宅等均已完工且达到交付标准。陆家嘴曾在公告中透露,已开发项目的8幅地块,其中2号、8号、9号、13号地块已竣工,12号地块处于停工状态,2号、13号地块为教育配套,8号、9号是商办、商业用途,12号则为住宅用地。
在苏州虎丘区浒墅关内,涉事地块项目的部分住宅小区已销售完成入住,商业、写字楼、学校和公园建设完成,不对外开放运营,其他大部分地块被围墙挡住,工地里没有任何动工迹象。
此外,2022年,部分小区内业主曾发现,附近有地块挂上了存在污染风险的警告牌,有人在小区围墙外土地上钻洞,疑似进行污染检测。
四问:“毒地”为何能交易?谁该为“毒地”买单?
11月10日,苏钢集团凌晨发布情况说明后,该事件再次登上热搜。不少网友讨论,为何明知是“毒地”,双方仍能进行交易?除了买卖双方,还有谁该为“毒地”买单?
相关行业人士表示,工业用地变性需要经过严格的环评流程,首先,需要委托专业环境评估机构对地块涉及工业用地的土壤、水、空气等环境条件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其次,土地改造涉及对土地污染情况的调查,包括未来可能出现的污染情况和风险分析。再次,需论证用地属性变更,需要有专家或专题会议论证。
陆家嘴公司指出,秉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集团正积极与苏州当地政府及苏钢集团交涉,推动相关责任方承担后续处置责任。集团在考虑了外部律师的专业意见后认为,应由土地污染责任人履行土地治理修复责任。
五问:购房业主维权路该怎么走?
百亿“毒地”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利益双方相争背后,作为第三方的购房业主“接盘”之后应当维权?
对此,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购房者可以根据有无损害后果通过提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有损害后果就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要求赔偿损失;没有损失后果,那么也可以提起违约之诉,根据双方的合同来主张权利,同时要求赔偿违约金。
“因为土地有毒,对人身损害方面即便有约定也属于无效约定,住户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赔偿损失或者违约金。当然,根据合同相对性,购房者只能向开发商(买地方)主张权利。至于买卖双方的合同是否有效或者各自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则是他们之间的买卖法律关系。”林小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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