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13日电 据浙江证监局网站13日消息,因未按照承诺支付业绩补偿款,*ST嘉凯控股股东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建控股)被警示。

  2023年5月11日,*ST嘉凯披露华建控股出具的《关于拟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以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告知函》。华建控股作为*ST嘉凯控股股东,承诺拟于2023年12月31日前,根据上海曼荼园、南京嘉业国际城两个业绩补偿项目销售完成后的实际利润数与前期资产重组时盈利预测数的差额,以现金按照原协议承诺约定的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如业绩补偿项目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销售完毕,华建控股将基于2023年6月30日时点业绩补偿项目的实际利润数与盈利预测数的差额,于2023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按照原协议承诺约定的方式对嘉凯城进行补偿;待剩余部分销售完成后,如经测算整体应补偿金额大于已补偿金额,华建控股将按照原协议承诺约定的方式对剩余差额部分进行补足。

  浙江证监局指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业绩补偿项目未能销售完毕,且业绩补偿项目基于2023年6月30日时点的实际利润数小于盈利预测数。华建控股至今未按照承诺,向嘉凯城支付业绩补偿款,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华建控股上述行为构成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根据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华建控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来源:浙江证监局网站

  另外,*ST嘉凯已被终止挂牌。公司2023年7月27日公告显示,公司被终止上市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被摘牌日期为2023年7月28日。(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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