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救援人员将搜寻到的一名失联人员转送至救护车。图/新华社

| 重舟

据安徽铜陵市郊区政府5月28日通报,5月27日,铜陵市郊区大通镇龙苑小区48栋一侧发生坍塌。截至28日1时28分,5名失联人员全被找到,其中4人经确认死亡。据了解,小区2年前曾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据安徽省铜陵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刘武介绍,倒塌的建筑是2001年建成的,砖混结构,有5层,每层2户,倒塌的是西边5户。

建造于2001年的居民楼就这样猝然倒塌,造成4死1伤的严重后果,教训不可谓不深刻。这样的悲剧也再次为老旧小区建筑的风险排查敲响警钟。

近年来,类似楼房倒塌悲剧已发生多起。为此,国家相关部委和各级地方层面也都组织开展过多轮居民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风险的隐患排查。这样的背景下再次发生老旧小区倒塌事故,或表明相关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和质量检测工作,仍有必要进一步加力、不留死角。

值得注意的是,与之前出现的类似悲剧相比,此次事故有两个特点。其一,事发建筑并非是自建房,而是老旧商品房。这在过去是不多见的。因此,其或提醒,随着时间推移,大量老旧小区所面临的安全风险隐患同样不可低估。在相关风险排查中,有必要予以更多重视。尤其是像此次事件中这样的位于小镇上的老旧商品房,由于相关施工标准、建筑规范等都可能存在短板,更应该加大质量检测和风险排查力度。

其二,公开报道显示,在2017-2022年间,该小区曾分批次被列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也就是说,事发建筑很可能已经经历过了一定程度上的改造、加固。那么无法回避的是,发生坍塌事故的楼房,在小区改造中有没有发现过安全隐患?这样的疑问需要得到答复。

当地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据专家推断,大雨造成的浸泡,对房屋的地基产生影响,有可能是导致事故的原因。如果此说法属实,这一风险隐患在之前的改造行动中,又是否纳入了改造范围?

近几年,全国范围内都启动了大规模老旧小区改造行动,但改造并不等于老旧小区的安全风险就“万事大吉”了。一个重要信号是,5月16日,住建部召开的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场会就提出,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检视已改造小区长效管理机制运行、各类设施服务维护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补齐管理制度等短板。此次倒塌事故,或从现实角度证明这种“回头看”很有必要。

根据相关定义,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据此,其改造在落实中可能主要指向的是配套设施的完善问题,如加装电梯、适老化改造等,也即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但从老旧小区出现倒塌的情况看,建筑本身的质量安全问题,也该有全面、科学的审视,并在改造上给予针对性的隐患消除。

事实上,去年7月,住建部等多部门印发《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其中就强调要全面查明老旧小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这一工作在改造中,不应该被忽视了。

应该说,随着这几年相关建筑倒塌事故的增多,以及老旧小区改造的推动,关于自建房、老旧小区等的安全风险排查,在方方面面都得到了更多的重视。但就现实看,仍要防范相关工作出现形式化、走过场的现象。

比如,之前某地自建房倒塌事故的调查报告就显示,当地组织开展违法建筑整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负责,有的甚至推卸责任、放任不管,造成重大安全隐患长期未得到整治,最终导致在6次专项治理行动中,事发“夺命建筑”都成了漏网之鱼。

凡事最怕“认真”二字,人命关天的事更容不得马虎。建筑倒塌事故再次出现,提醒进一步压实日常的建筑质量检查和风险预警责任、强化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已刻不容缓。各级政府和相关责任主体都应该少一些侥幸心理,千万别等发生事故后再“后知后觉”。

撰稿 / 重舟(媒体人)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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