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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九条新政下,109家主板“分红铁公鸡”或将被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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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九条”针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提出了强化监管的要求。对于长期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上市公司,将采取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等措施。
在此背景下,沪深交易所近期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等规则公开征求意见,重点是将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纳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
意见指出,主板公司中,对符合分红基本条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且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公司,实施ST。
根据这一征求意见稿,金融界上市公司研究院对沪深主板公司的分红现状进行了研究。由于还有不少公司尚未发布2023年财报,因此考虑的时间范围为2020年至2022年。
同时为确保数据的完整性,仅选取在2020年1月1日前上市的沪深主板公司为研究样本。
此外,本次修订的股票分红方案继续沿用过去的条件,即公司在实施分红之前必须确保已弥补所有亏损,并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上证主板公司或有56家分红不达标
按照上述条件筛选的上证主板公司样本共计1565家。进一步筛选年均净利润均为正数的企业,得到1292家企业最近三年实现盈利。
在这1292家近三年盈利企业中,有1191家进行了现金分红,而101家期间内未进行任何分红。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东财Choice的可分配利润指标,有40家企业的可分配利润为正,这一定程度表明企业具备分红条件。但却选择了不分红。另外,尽管有16家公司在盈利状态下进行分红,但其分红比例未达到年均净利润的30%。由此计算,共计56家(剔除重复)沪市主板公司过去三年(2020-2022)的分红水平不能满足意见稿的要求。
为方便表述,金融界上市公司研究院以具体企业为例:
(1)企业上市以来可分配利润为正,但三年并未进行分红,共计49家。
(2)企业近三年盈利,但累计分红金额未达到5000万元,且未达到平均净利润的30%,共计15家。如中再资环,其2020至2022年累计分红金额仅为1388.7万元,2021年度进行了每10股派现0.1元,分红占比仅为5.32%。
深交所有53家公司或存在分红不及格
深证主板公司的样本共计1295家。进一步筛选年均净利润均为正数的企业,得到986家企业最近三年实现盈利。
在这986家近三年盈利企业中,有857家进行了现金分红,而129家期间内未进行任何分红。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东财Choice的可分配利润指标,有25家企业的可分配利润为正,这一定程度表明企业具备分红条件。但却选择了不分红。另外,尽管有28家公司在盈利状态下进行分红,但其分红比例未达到年均净利润的30%。这意味着,共计53家深市主板公司过去三年(2020-2022)的分红水平不能满足意见稿的要求。
为方便表述,金融界上市公司研究院以具体企业为例:
(1)企业上市以来可分配利润为正,但三年并未进行分红,共计25家。
(2)企业近三年盈利,但累计分红金额未达到5000万元,且未达到平均净利润的30%的,共计28家。如北大医药,虽然其最近三年累积分红占净利润的比重接近30%,但累计分红金额仅为1370.8万元。
注:本研究为基于沪深交易所指导意见的粗略计算,由于年报数据引用及算法存在一定差异性,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最终结果以交易所实际披露为准。
本文源自金融界上市公司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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