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孔雨童 绘画 徐进

5月20日,一大货车因雨天盖上篷布,被交警以“改变车外观”为由罚款500元,该事件曝光后引发热议。5月21日晚,深圳交警部门发布通报称,经复核不存在相关违法情形,现已依法撤销处罚。

下雨天怕货物淋湿盖上篷布,对于货运行业来说并不陌生,但却没成想此次遭遇奇葩执法被罚款。更奇葩的是,交流过程中,交警称司机行驶证照片上没有雨布,“需将照片加上雨布方可”。这种教条、刻板的执法也是令人匪夷所思,须知法条是作为“标准”让执法有据可依、公平公正,却绝不是让执法者“刻舟求剑”、罔顾现实,给司机找麻烦。

在相关通报中,除了撤销处罚,深圳交警部门称“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切实提升民警的执法水平和能力。”但还应进一步调查落实的是,在这一事件中是否存为了罚款而进行的“找茬式执法”?对于一辆在雨天里拉着石子的大货车,以盖布防淋防撒漏该是基本常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确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日常在一线工作的交警很难存在如此“理解偏差”,诚如网友所说“这到底是水平问题还是思想的问题?”

无论“刻舟”执法还是无中生有、虚空“求剑”,这一事件都值得深刻反思、加强监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而非仅仅止于撤销处罚、“进一步加强培训”。任何时候,公正执法都是要全力维护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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