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0日,安德利果汁(企业简称)发布公告,披露控股股东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告,安德利果汁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安德利集团通知,其于近日收到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向其发出的(2024)鲁0692执167号《执行通知书》。

1月3日,烟台霖安商贸有限公司与安德利集团签订《借款合同(股份质押)》,安德利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00万股无限售流通A股股票质押给霖安商贸,用于担保该借款合同项下1.60亿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自2023年6月26日起至2024年7月4日止,并于2024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因安德利集团未按约定向霖安商贸归还本金,霖安商贸向烟台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2月19日,烟台高新区法院立案。3月19日,烟台高新区法院经审理後作出(2024)鲁0692民初215号《民事调解书》。4月8日,霖安商贸向烟台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烟台高新区法院于同日立案。

烟台高新区法院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安德利集团于收到本执行通知书後三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1) 履行(2024)鲁0692 民初215 号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

(2)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 负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07万元及执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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