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一则“济南大学学生因悬挂床帘被警告处分,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的消息引发关注。图/济南大学官网截图
文 | 苏士仪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4月23日晚,一则“济南大学学生因悬挂床帘被警告处分,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还要记录档案”的消息引发关注。4月24日上午,济南大学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已关注到网上舆情,目前正在跟学校相关部门沟通,核实网友反映的问题。

从报道看,此事中,学生挂床帘后是否会被“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记录档案”,还有待校方披露更多信息。不过,如果这样的处分成为客观事实,那涉事高校的做法不仅不符合常识,也严重背离“过罚相当”的基本原则,更有滥用处罚权的嫌疑。

教育管理既要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也要符合常识。任何涉及学生权益的决策,都应经过严谨的合理性审视。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犯错误的学生,处理时要持慎重态度,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处分要适当。

一名已经成年的大学生,如果仅因自身的隐私保护需求挂了床帘,就要遭受校方严厉处分,还要被记入档案,不仅与“处理时要持慎重态度”“处分要适当”的要求不符,也与人们的朴素认知相悖。

个人档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人们印象里,“要记入档案的处分”,一般都是涉及比较大的过错。但一名学生违反学校规定挂床帘,能算什么大过错?

前述《规定》还明确,对学生的鉴定、奖励、处分材料,均归入本人档案,不得撤销。这一方面是保证个人档案的权威性,另一方面其实也提醒学校,对记入学生档案的内容,理应秉持更为严谨的态度。

而挂个床帘就要“处分”,甚至记入档案”,除了可能对学生在未来升学、求职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也难免会给外界一种“学校处分学生很随意”的不良观感,是典型的“小错大罚”,学校更有滥用职权的嫌疑。

目前,此事的事实是否如网络所传,还有待涉事高校进一步回应。如果相关消息属实,那么,如此“小错大罚”的依据究竟是什么?学校在这方面是否制定过相关细则?其合理性又有几何?这些追问都需要涉事高校继续回应、认真审视。

说到底,高校处分学生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对“记入档案”这样的处分,更需慎之又慎。严肃对待学生权益,方能体现大学之道。

撰稿 / 苏士仪(媒体人)

编辑 / 何睿

校对 /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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