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5月14日,江苏证监局发文称,经查,东吴证券在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存在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充分、工作底稿不完善等情况。

江苏证监局指出,上述情况违反相关规定,王秋鸣作为该项目的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东吴证券、王秋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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