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颜)为健全和完善汽车金融公司风险监管体系,强化分类监管,引导汽车金融公司专注主业,大力促进汽车消费,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2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评级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评级要素、组织实施、评级结果与运用和附则,从总体上对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工作进行规范。一是明确监管评级要素与方法。《评级办法》设置公司治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专业服务能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息科技管理等6项评级要素,分别赋予10%、10%、35%、20%、15%和10%的分值权重,并对评分原则进行规定。二是明确监管评级组织实施流程。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按照初评、复评、审核、反馈监管评级结果等环节进行。监管评级结果从优到劣分为1-5级和S级,监管评级结果数值越大表明机构风险越大,需给予更高程度的监管关注。三是明确分类监管原则与措施。规定监管评级结果应当作为监管机构制定及调整监管规划、配置监管资源、采取监管措施和行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分级分类监管的审慎性条件。

针对《评级办法》对业务分类监管的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评级办法》通过建立和完善汽车金融公司风险监管体系,全面评估汽车金融公司经营管理与风险状况,监管评级结果从优到劣分为1-5级和S级,监管评级结果数值越大表明机构风险越大。综合评价不同业务的复杂程度和潜在风险情况,将不同的监管评级结果作为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分级分类监管的审慎性依据,对于风险较大的汽车金融公司,限制开展高风险业务,利于有效控制对外业务风险。

据悉,汽车金融公司成立近20年来,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都得到快速增长,作为主要的汽车产业金融支持力量,着力为促进汽车销售、畅通汽车产业链和支持稳定宏观经济发挥积极作用。目前行业整体发展相对平稳,资产规模趋于稳定,各家机构在业务模式、风控策略、运营管理和发展战略等方面开始呈现差异化特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制定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规则,充分反映当前汽车金融公司经营特点、风险特征和监管重点,强化监管评级结果运用,引导汽车金融公司专注主业,围绕服务汽车产业和汽车消费,提升专业金融服务能力,是十分必要的。

“《评级办法》的主要特点是通过评级要素的设置引导汽车金融公司转变经营理念,严守合规要求,强化风险防控,发挥专营专业特色功能。”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一方面,评级内容体现了最新监管要求,结合近年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实施的公司治理、股权管理、资本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监管制度,将有关监管要求纳入评价内容。另一方面,评级内容反映行业特点,专设“专业服务能力”评级要素,突出强化汽车金融公司专业能力建设的监管导向,引导汽车金融公司坚守专营专业消费信贷功能,围绕服务汽车产业和汽车消费,提升专业金融服务能力,丰富汽车消费信贷产品供给,满足居民购车消费多元化金融服务需要,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扩大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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