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赵盼盼 3月21日消息,近日,上交所公布关于对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在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中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目前,相关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二是公司资金支付、经销商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奥康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的财务人员存在混同。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责任人方面,根据认定,时任董事长王振滔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王进权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翁衡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和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 对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王振滔、时任总经理王进权、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翁衡予以监管警示。后续将根据进一步核查情况予以严肃处理。据查,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40098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振滔,经营范围含鞋制造;制鞋原辅材料销售;制鞋原辅材料制造;服装制造等。该公司大股东为奥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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