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22日电 东土科技22日盘后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平、吴建国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2022年11月12日,东土科技控股子公司东土科技(宜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宜昌)与宜昌金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辉投资)、东土科技高级管理人员闫志伟共同出资设立了湖北数字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产业技术公司)。

  湖北产业技术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东土宜昌、金辉投资和闫志伟分别以货币认缴出资200万元、150万元和150万元。该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且达到披露标准,但东土科技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对外披露前述关联交易情况。

  北京证监局指出,东土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平、董事会秘书吴建国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东土科技、李平、吴建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东土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闫志伟,1977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1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应用数学系,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软件经理、系统架构师、开发代表、维护经理、产品规划经理;2016年2月起任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中央研究院总经理;现任东土科技高级副总经理。

  二级市场上,东土科技22日收跌2.03%报10.11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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