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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因信息披露存在错误,公司及董事会秘书管哲收到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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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东易日盛(002713.SZ)及董事会秘书管哲发出监管函,指出东易日盛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错误。
监管函内容显示,东易日盛在2024年5月8日披露的《更正公告》中显示,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中的相关内容信息披露有误。
在《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二)持续经营(审计报告21页)”相关内容存在错误、遗漏,但这些错误和遗漏不涉及审计意见、财务报表及年报相应内容的更正。
在《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中,错误地将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为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中,错误地将举办年报网上说明会的时间披露为2023年5月16日,而正确的时间应为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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