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22日电 据安徽证监局网站22日消息,马鞍山市宁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宁博投资”)存在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等四项违规行为被警示。

  安徽证监局网站截图

  安徽证监局网站22日发布的《关于对马鞍山市宁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查,安徽证监局发现宁博投资存在以下情形:

  一是信息披露不完整。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对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完整披露。

  二是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年报中公司将债券、借款、融资等利息支出全部资本化并对外披露,未考虑是否符合资本化的条件等。

  三是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21宁博01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要求不符。

  四是违规提供担保。对股东提供担保未通过股东会决议。

  安徽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第十六条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四条、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五十条的规定。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宁博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交所网站发布的《马鞍山市宁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中期报告(2023年)》(下称《中期报告》)显示,宁博投资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均为9.41亿元,

  据《中期报告》,按照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宁博投资主要承担博望区以及宁马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市政设施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建设等城市基础设施服务以及区域内的产城发展服务。公司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代建收入。报告期内,代建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4.30%。(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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