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是人生的重要篇章,一场突如其来的出轨,就会让原本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财产分割瞬间成为战场……当下热播剧《蛮好的人生》,以其贴近生活的剧情,将婚姻中的诸多复杂状况呈现在观众眼前。剧中人的欢笑与泪水,挣扎与抉择,像一面镜子,映照出我们对婚姻的憧憬、担忧与困惑。今天,就让我们从法律视角,剖析剧中情节,挖掘法律要点,为大家的婚姻生活筑牢法律防线。
*具体案例 具体分析 法律科普 仅供参考
01婚姻法律风险红线,剧情来划定!
(一)“出轨”是否必然导致离婚损害赔偿?
在《蛮好的人生》中,丁致远出轨邱丽苏的情节,让观众视角看得十分恼火。从法律角度剖析,这一行为已经构成了《民法典》规定的“重大过错”。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胡曼黎作为无过错方,是完全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
不过,大家要注意,法律意义上的“出轨”,可不是简单有点暧昧就可以认定的,它得达到“与他人同居”或“重婚”这样比较严重的程度。出轨并不等同于净身出户,也就是说,“精神出轨” 或普通婚外情并不必然导致财产少分。但即便如此,这些行为也可以当作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帮助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占据主动。剧中情形显然符合“其他重大过错”。所以,胡曼黎不仅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也会倾向于保护她的权益,给予她适当倾斜。
(二)出轨证据的合法性与证明力
剧中胡曼黎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对话录音、社交记录等方式收集证据,来证明丁致远的出轨事实。在司法实践中,这些证据的合法性和证明力至关重要:证据必须来源合法,绝对不能侵犯他人隐私。比如,通过非法窃听等手段获取的证据,就算内容是真实的,也不能作为法庭认定过错的关键依据。所以,合法的证据,能够使得胡曼黎在这场离婚财产分割大战中,有更有力的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至于在婚姻破裂后还要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支配权
在剧中,胡曼黎作为年薪百万的保险销冠,在职场上可谓是风光无限。但从法律角度来讲,她的收入不仅仅是她个人的财富,而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丁致远在经济上依赖妻子,在财产权利方面,他和胡曼黎是完全平等的。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明确规定,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并且,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除此之外,从丁致远的角度来讲,虽然婚后一方在职业上的发展、资质的取得主要靠个人能力,但由此带来的收入增长,在法律上是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比如说丁致远成为“网红教授”后获得的各种收益,只要是在婚后产生的,胡曼黎就完全有权主张分割。毕竟,在他努力奋斗的过程中,胡曼黎不仅在经济上给予了支持,还承担了照顾家庭等诸多责任,为他解除了后顾之忧。
所以,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后,最好能就财产问题进行详细的约定,明确哪些财产属于个人,哪些属于共同财产,这样才能在婚姻关系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四)醉酒签 “离婚财产保管协议” 有效吗?
在剧中,邱丽苏为了牢牢掌控丁致远的财产,精心策划,将丁致远灌醉后,让他签署了 “离婚财产保管协议”。这份协议表面上看似乎合乎法律程序,但实际上却暗藏玄机。协议中不仅包含了一些看似合理的财产分配条款,还夹杂着一些带有 “道德约束” 性质的内容,比如限制丁致远在学术成果和人脉资源方面的自由处置权 ,这无疑是对丁致远合法权益的一种侵犯。
根据《民法典》第 143 条规定,一个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2、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不违背公序良俗。
在这个案例中,丁致远在醉酒状态下签署协议,其意识处于不清醒状态,很难做出真实、自主的意思表示。如果丁致远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如当时的监控录像、在场证人的证言等,证明自己在签署协议时确实处于醉酒无意识状态,并且协议内容存在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条款,比如剥夺了他的基本生活保障、对他的人身自由进行了不合理的限制等,那么他就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要证明 “醉酒非完全丧失行为能力” 并非易事。因为醉酒状态的认定本身就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很难精确界定一个人在醉酒时是否完全丧失了行为能力。而且,协议一旦签署,就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要推翻它需要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这也提醒我们,在签署任何重大协议时,都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了解协议内容,避免因一时的疏忽,让自己陷入更大的,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02婚姻财产保护,应该怎么做?
剧中胡曼黎作为一名职场女性,在婚姻中遭遇了严重的财产危机,这一情节深刻揭示了一个现实问题:经济独立并不等同于法律安全。即使胡曼黎在事业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经济上能够独立,但在婚姻财产保护方面,她却缺乏足够的法律意识,最终导致自己多年的辛勤付出几乎付诸东流。
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建议女性在婚姻中做好以下三点:
婚前婚后财产登记明确:在婚前,对于房产、车辆等重要财产,要明确其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保留好相关的购买合同、付款凭证等,以证明这些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财产,若双方有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应及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财产的归属。例如,在购买房产时,要明确首付来源,如果是一方婚前财产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应明确房产的共有比例,避免日后因财产归属问题产生纠纷。
保留重大资产处置记录:在婚姻生活中,涉及到重大资产的处置,如房产的买卖、车辆的转让、大额资金的转账等,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转账凭证、协议签署时的录音录像等。这些证据可以在日后发生财产纠纷时,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权益。比如,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转让夫妻共同房产,那么另一方可以凭借这些证据主张转让行为无效。
定期进行家庭财产“法律体检”:女性要定期关注家庭财产的变动情况,了解配偶名下的公司股权、银行流水等是否存在异常变动。可以定期请专业律师对家庭财产进行梳理,评估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比如,核查配偶是否存在将公司股权低价转让给他人,或者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的情况。
【畅森律师告诉你】
丁致远和邱丽苏的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伤害了身边的人,也破坏了婚姻关系的神圣性和稳定性。婚姻不是一场可以随意算计的交易,它需要双方用心去经营,遵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好的婚姻需要感情维系,更需要法律护航——唯有知法懂法,才能在风雨来临时,守住属于自己的“蛮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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