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随着气温升高,车辆自燃事故也是频频发生。我们先来看几个消防救援现场。

6月16日中午12点多,杭甬高速余姚段的摄像头记录下这样一幕,一辆黑色轿车紧急停在应急车道上,车身冒出缕缕白烟。大约半分钟之后,车身前部就蹿出熊熊火焰。三分钟后,整个车身都被烈焰吞噬。当地消防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出动两支水枪压制火势。经过15分钟紧张救援,大火被扑灭,但整辆车已经面目全非,只剩骨架。事后调查发现,起火原因是高温天气下,车辆长时间行驶导致发动机舱过热引发自燃。

类似一幕也出现在京台高速萧县段。14日下午,一辆商务车在高速行驶时突发自燃。消防接警赶到现场时,整辆车都已被烈火包围。消防员迅速出动水枪灭火。随着火势减弱,又使用泡沫灭火剂对轮胎和车底进行覆盖,防止复燃。经过半个小时扑救,大火被彻底扑灭。

高温天气也让江苏泰州一天连发两起货车自燃事故。9日中午12点多,兴化市新垛镇一半挂货车在行驶中突然起火,消防接警后到达现场看到,起火点位于车头后侧的线路部位。得益于驾驶员前期使用灭火器进行的有效处置,火势并未蔓延扩散,不过现场仍在阴燃冒烟。消防出动水枪,将余火彻底扑灭。

三个小时后,消防员再次接到报警,在兴化市昌荣镇229省道上,一辆货车在行驶中突发大火。消防员赶到现场时,整个货车前部都在剧烈燃烧,驾驶室已面目全非。消防迅速出动两支水枪,经过十分钟紧张扑救,大火被彻底扑灭。

预防车辆自燃 定期检修是关键

预防车辆自燃,定期检修保养是关键。一旦遇到车辆冒烟起火,作为车主应该怎么办,我们来听专业人员的建议。

据介绍,多数情况下,车辆自燃都发生在发动机舱内,夏季检修保养时,要特别注意检查电瓶、发动机、汽油管等关键部位。

高级机修技师 陈治勇:第一个地方就是电瓶,有些质量相对较差的电瓶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会出现鼓包或者漏液的情况。一旦电瓶漏液,就会造成电瓶短路,或者是腐蚀周围的线路。第二个地方就是发动机,有些汽车由于车龄大,发动机气门室盖垫因为老化密封不好,就会出现渗油。如果跑高速,发动机舱的温度会非常高,渗漏出来的机油就会助燃,机舱直接就起火冒烟。第三点,车龄大的车线束容易老化开裂,很容易引起短路。

车辆自燃也会有一些前兆,如仪表灯不亮、水温过高等,特别是驾驶过程中发现车身有异味、冒烟等,应立即找安全地方停车检查。如果火势较小,可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先用车内灭火器进行自救。

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三级指挥员 赵越:有烟味、明火等情况出现的时候,不要惊慌,立即靠路边停车,并熄火断电。正确方法是先将机盖开条小缝,用灭火器从缝隙处对准着火部位扑救,或等氧气进入一会儿后,再慢慢全部打开,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消防员特别提醒,如果是新能源汽车发生自燃,电池极易发生爆燃,扑救难度大,车上人员应立即断电,迅速远离车辆,报警求助。即使现场已看不到明火,建议车主也不要立即返回车内,防止电池二次复燃造成危险。

夏季高温 谨防防暑日用品引火烧车

高温天气下,一些放在车内的防暑降温用品和日用品,都可能在高温暴晒下,变成“危险品”,需要车主特别注意。我们来看消防员进行的相关的模拟试验。

消防员进行的夏季高温试验中,烈日下,轿车车内温度很快超过50摄氏度。随后,消防员将一次性打火机放进私家车仪表台上,不到三分钟,打火机就发生了爆炸。

暴晒下,罐装喷雾留在车内也很危险。模拟实验中,消防员将主打快速降温的降温喷雾放置在仪表台上,大约25分钟之后,降温喷雾产品就发生了爆炸,挡风玻璃上被炸出一个直径约20厘米的圆形爆裂纹。

车内使用时也要特别小心,尤其是大量喷洒后严禁点火吸烟。模拟试验中,消防员在车内大量喷洒这类降温喷雾后,将一根火源伸入密闭的车厢,车辆瞬间发生猛烈爆炸,随后车内也燃起熊熊大火,一旦车内有乘客,后果不堪设想。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四级指挥员 雷李俊:降温喷雾的主要成分是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是一种易燃易爆的物质,它在有限的空间内引燃的话,就会形成一个轰燃的效果。

消防员还进行了老花镜和充电宝的夏季车内存放试验。在35摄氏度的高温天气下,车内温度很快超过50摄氏度。试验发现,经过十分钟暴晒后,放在仪表台上的充电宝外壳开始软化,并出现大量白色气泡。大约20分钟后,充电宝一侧很快蹿出火苗。若不是消防员及时扑灭,极有可能引燃车辆。

消防试验中,当老花镜的聚光点落在了车座上,皮革材质的车座表面很快被烧蚀出一个黑洞,不断扩大,并冒出缕缕白烟,极易引发火灾。

消防员提醒,高温天气下,一定不要将打火机、高压喷雾、碳酸饮料、香水等易燃易爆物品放在车内,车内等密闭环境使用花露水、消毒喷雾等含酒精成分物品时,也要远离明火,注意安全。

(央视新闻客户端)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