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张名为“寻找目击证人”的求助帖在社交平台流传。求助帖称,2月12日晚8时20分左右,在网红桥东北角附近,类似狼嚎烟花带尖扎住一个10岁男孩后脑勺后爆炸,请大家帮忙转发寻找放炮人。据了解,涉事网红桥位于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邢庄乡,是附近的网红打卡点。2月20日,南都记者从邢庄乡政府工作人员处获悉,被烟花所伤男孩已离世,事发地网红桥现已禁止放烟花。
被烟花炸伤男孩已离世
“寻找目击证人”求助帖称,男孩被烟花伤到后,“孩子奶奶精神已经不正常了,孩子父母3天已经滴水未进。大家帮忙转发一下寻找放炮人,对提供线索目击证人保密,定重谢”。
男孩父亲发布的求助帖。
涉事网红桥位于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邢庄乡,南都记者联系邢庄乡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证实,确有男孩在网红桥被烟花所伤,现已去世,网红桥现已禁止放烟花。
网红桥春节吸引众人放烟火打卡
南都记者注意到,涉事网红桥是新建的网红打卡点,尤其春节期间,网友们纷纷晒出去桥上放烟火庆祝新年的视频。有人扛着手臂粗的烟火筒在行人中穿梭,烟花朝桥外侧的空中飞射出去。
有人已意识到在网红桥放狼嚎烟花带来的安全隐患,网友在评论区称,看到狼嚎烟花“飞到路边房子上空炸了”,又有狼嚎烟花“飞到桥中间人群里”,还有网友称“因为羽绒服被烟花烧起火,两名路人在桥上吵闹”。
有人在网红桥放烟花。
据了解,狼嚎烟花在燃放时需要插在空旷无人处,它会发出奇特的叫声,并迅速升空炸开,威力十分强大。这种烟花的飞行路线并不稳定,一旦偏离方向就可能会引发悲剧。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2月14日情节人当天,在男孩被烟花炸伤后两日,仍有多个社交平台的视频显示网红桥仍在继续放烟花,不少网友询问地址,希望也去打卡。
尉氏县村民王红(化名)告诉南都记者,她已听说男孩去世的消息,男孩的父亲与她在同一个村,他们村距离涉事的网红桥约21公里,网红桥特意做了灯光效果吸引大家去打卡,她还没去,“导航都不太好找”。往年尉氏县对烟花爆竹的燃放都挺严格,“以前不让放,今年放开了,没想到出事了”。
律师说法:燃放烟花者如致人死亡应担责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表示,烟花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燃放烟花的人员应当承担注意义务,燃放烟花人员应确保燃放过程安全,并且不违反关于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如果烟花爆竹的燃放行为直接导致他人受到伤害,甚至死亡的,应当由燃放烟花人员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在公共场合燃放烟花导致相关事故的,还可能会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他称,如果烟花燃放地点能够确定场地的管理者或者相关活动组织者的,管理者或者组织者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延伸阅读:
“狼嚎”烟花中是有一根小木棍的,虽然被削平了,但在火药附加的高动能加持下,仍相当于一支锐利无比的箭。
文 | 阿 晖
这是一起令人扼腕的悲剧。
龙年的新春佳节,本该是家人团聚,欢声笑语,一片欢乐祥和的氛围,然而河南开封市尉氏县一名叫做乐乐的10岁男孩,却在观看烟花时,突然遭遇了一场意外,不幸离世。
据大皖新闻报道,2月12日,乐乐在街头被一枚“狼嚎”烟花意外击中,经过5天的全力抢救,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这也让他的家人们顿时陷入了悲痛欲绝之中。
孩子亲属称肇事者仍未找到,大皖新闻报道截图。
这起事件中,乐乐一家五口途经事发地,正当他们准备过斑马线时,一枚“狼嚎”烟花突然从人群中窜出,准确地击中了乐乐的后脑勺,瞬间爆炸。乐乐瞬间就倒在血泊中。
家人们将孩子送到医院,做了三次手术,为了抢救他,不惜倾尽所有积蓄,抢救费都花掉了20多万元。但这一切努力,最终还是无法挽回这个年幼的生命。
乐乐的悲剧被人知晓,源自一条“寻找目击证人”的抖音求助。求助帖称,当时孩子的奶奶精神已经不正常了,孩子父母三天滴水未进,大家帮忙转发寻找放炮人,定重谢。
经过多家媒体的报道,乐乐的事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与讨论。烟花的安全问题,也再度进入公众视野。
什么烟花惹的祸?
究竟是什么烟花,居然有如此大的杀伤力?
据媒体援引孩子家属的描述,这是一个类似“狼嚎”的烟花,突然从人群中窜出,速度之快,让人措手不及。男孩的后脑勺被烟花直接扎中,烟花爆炸的瞬间,他的头部血流如注,昏迷不醒。
网友们反映,“狼嚎”烟花,其实就是大号的“窜天猴”。相较普通的“窜天猴”,其威力更大。垂直朝上放,可以飞近20层楼那么高,且在最后会有彩色烟花爆燃。
网友评论截图,多人称狼嚎烟花十分危险。
笔者搜了一下网上,发现有不少关于“狼嚎”烟花的视频介绍,其特点的确如网友所说。
原本应该朝天上垂直发射的“狼嚎”,却从人群中平直地窜出,射中了乐乐的后脑,酿成了这起悲剧。
要知道,“狼嚎”烟花中是有一根小木棍的,虽然被削平了,但在火药附加的高动能加持下,仍相当于一支锐利无比的箭。
图为“狼嚎”烟花。
乐乐被“狼嚎”扎中后脑,属于枕部,是第四脑室及脑干所在位置,属于生命中枢中的中枢。这么强的能量,且还有烟花爆炸,这导致孩子颅脑受到的可能是复合伤,亦即不仅有物理损伤,同时合并有烧伤及化学灼伤。
如此重的伤势,也就可以解释了为何在医院花费了20多万元,最终也没将孩子抢救过来。
该如何追责肇事者?
虽然乐乐的父亲第一时间报了警,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排查肇事者,但肇事者一直未能找到。孩子的亲属表示:“那个烟花肯定要朝天上放的,不知道为什么朝人群放,县公安局也在全力帮我们排查凶手,现在一家人都非常伤心,最大的诉求就是尽快找到凶手。”
有网友认为,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凶手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每个孩子都是家庭的命脉,真是太可惜了,他还才十岁,太无辜,凶手一定要严惩不贷!
如果警方最终能够锁定肇事者,他肯定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网友评论截图,为孩子惋惜。
有律师表示,首先,从刑法的角度来讲,肇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
如果肇事人故意将如此危险的烟花对着人群放,那他的行为就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肇事人没有将烟花对着人群放的主观故意,是因为操作失误,导致烟花冲向了乐乐,那也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7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就本案而言,肇事人到底是故意还是无意,这还需要警方找到肇事人,并经审讯后才能得知。
其次,从侵权责任角度来讲,不管肇事人是有意还是无意,他都应当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含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肇事人的行为被认定构成犯罪,那乐乐的家人只能向其主张实际的物质损失,比如:医疗费、丧葬费等,无法主张精神抚慰金等赔偿。
再者,如果放烟花的地方是有专人管理的,那么管理方需要尽到提醒义务。如果肇事人不听劝,将烟花放到了人群中,那肇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管理者也应当承担补偿责任。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管理者承担补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多起伤害事故敲警钟
除了乐乐的这起悲剧事件,各大媒体近日也报道了多起在今年春节期间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
据澎湃新闻报道,湖南永州邓先生的父亲,大年三十吃好年夜饭之后,就在院子里放“有手榴弹大小”的小礼花。点燃的前几个都很正常,均有延迟。但是到了第五个就出现了问题。
邓先生的父亲刚把小礼花点燃,小礼花居然在原地爆炸了,在一声“轰”的爆炸声中,他的父亲当场倒地,然后昏迷不醒。拨打了120后直接被送进了ICU,抢救了8天,仍未度过危险期。至今还没有清醒过来。
邓先生的父亲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图源:澎湃新闻。
邓先生的父亲面部和头部被炸伤得不轻,“他是半边脸骨折,面容的话,眼睛都炸掉了”。据悉目前救治费用差不多花了八九万元了。烟花厂商目前没有出面解决此事件。
封面新闻也报道了在山东发生的一起孩子之间因为烟花爆竹受伤之事。
肇事的小孩刚开始玩的时候,似乎就是奔着某种目的去的,第一次将烟花扔在了受伤小孩的旁边,因为害怕用雪掩埋了。但他不肯罢休,又直接将烟花扔进了那位受伤孩子的脖子里,造成了三级烧伤。
肇事孩子属于未成年人,需要双方家长协商处理纠纷,但是肇事孩子的母亲却说孩子不是故意的,总是以“过年很忙”不愿沟通。对于后续的治疗费用,双方都没有达成统一的意见。最后受伤孩子的母亲选择了报警,目前警方正在调查中。
在山东发生的一起孩子之间因为烟花爆竹受伤之事,封面新闻的视频报道截图。
放烟花作为春节的一种传统的娱乐方式,一直以来都备受人们的喜爱。禁放烟花爆竹时,大家总觉得好像少了那么点年味。然而今年有多地放开了之后,烟花的安全问题又凸显出来。
需要指出的是,政府和相关部门仍应该加强烟花安全监管和宣传力度,规范烟花市场秩序,对于不合格的烟花坚决销毁,堵住像“狼嚎”这样射程远、速度快,一旦失控,极易对人群造成伤害的烟花的流通渠道。
同时,广大市民也应该敲响警钟,自觉遵守燃放烟花的相关规定和安全常识,切勿贪图一时之快而置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各位家长也应该加强对“熊孩子”的教育,莫要等孩子闯下大祸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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