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 通讯员 邵海宏)2023年8月初,王某在朋友陪同下前往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交往中被他人诈骗200余万元,然而对于被骗细节却闪烁其词。在民警的持续追问下,王某讲述了他从朋友处得知自己从网恋到奔现,再到谈及婚嫁,结识近10年的女友张某原来早就已婚已育。发现被骗后,王某出于感情等原因并未第一时间报案,后来在朋友多次劝解下才前去报案。

图源:东方IC

张某到案后,一开始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然而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张某似乎意识到自己诈骗后果的严重性,突然翻供。承办检察官立刻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全面梳理了双方的聊天记录,对诈骗的金额、王某是否知晓张某的真实身份等关键问题进一步审查,最终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原来,张某与王某最早在网络游戏中结识,张某使用虚假的姓名、年龄,并谎称自己是名牌大学毕业、单身,营造“精英人士”人设,在网游世界中二人逐渐陷入“爱河”,并在线下见面恋爱。为了维护这段恋情,王某对张某百依百顺、有求必应,他不知道的是,自己早已成为了张某的“提款机”。

不知不觉间,张某购买化妆品、衣物、租房等各方面的花销都由王某买单,包括张某的信用卡还款及所谓的“弟弟”的补课费等也都由王某负担,前前后后王某在张某身上花了200余万元。

而真实的情况是张某仅初中毕业,在认识王某前就已经结婚,所谓的“弟弟”实则是儿子,张某及其家人长期处于无业、待业状态,家庭收入较少,王某在不知不觉中供养了张某的家庭多年。

案发后,张某的家人赔偿王某人民币150余万元,并取得了王某的谅解。王某得到退赔款项后,称自己念及“旧情”,想给张某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希望公安机关撤案或检察机关对张某不起诉。王某的态度也恰恰影响到了张某的认罪态度,在知道王某对自己表示谅解后,张某自以为只要对王某赔偿诈骗钱款并取得谅解,就可以不被处理,所以才在检察机关审查逮捕阶段翻供,编造理由称自己没有诈骗过对方。

承办检察官向嫌疑人、被害人双方释法说理,在确凿、充分的证据面前,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会进一步积极退赔,王某也在知悉法律后果后向司法机关提出希望对张某作出从轻、减轻处罚的意见。

日前,崇明检察院经过审查认定,张某虚构身份,隐瞒已婚并育有一子的真相,谎称与被害人王某恋爱、结婚等事由索要财物,获得王某钱款共计人民币240余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考虑张某有自首、积极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检察官说法

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即为数额特别巨大,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刑罚。被告人和被害人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酌情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是究竟是从轻、减轻还是免予刑事处罚,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决定,但要强调一点为是否“撤案”的决定权不在被害人。

检察官也提醒大家要注意网络“虚拟性”,结识时间长不等于“熟悉”,谈钱不伤感情,涉经济往来中保持警惕,谨防“温柔陷阱”。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