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封建社会,活得最滋润的要属哪帮人?当然要属于王公贵族了,平日无所操心,美味珍馐享用不尽,当然到了乱世,率先倒霉的也是他们。比如接下来讲的这位皇室,也应该是历史上唯一被煮成肉汤的王爷了,体重300多斤,肉汤至今有名,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1641年,同时也是明代崇祯帝执政的第14个年头,然而此时的明廷,早已经是千疮百孔,除去北方清军犯境,内部的李自成也率领农民军左冲右突,发展到了数万人的规模,并且直逼古城洛阳。

镇守洛阳的,便是崇祯的叔叔,万历皇帝的第三个儿子,福王朱常洵,要说这个福王的身份,同样也是不同寻常,出生于万历十四年的他,母亲是万历最宠爱的女性郑贵妃,因此明神宗一度打算将朱常洵立为储君,废长立幼,一直到被大臣极力反对,发生了“国本之争”事件,储君的问题,足足僵持了15年时间,才以朱常洵被册封为福王而告终。 即便如此,朱常洵还是获得了父皇的特殊关照,被册封在了最为富饶的河南洛阳,拥有丰富的家产和很大的自治权。

朱常洵平日养尊处优,在就任之后,《明史》并没有提到他干过什么过于残暴的事情,不过根据野史秘闻记载,朱常洵平日在洛阳,仗着皇亲国戚的身份,却是作威作福,导致洛阳百姓苦不堪言,而且体重到了300多斤,这在当时已经是十分罕见的数字。 不过在大事上,朱常洵从来都不糊涂,他知道自己地位敏感,多次向朝廷表明忠心,天启年间多次表示要捐银子给朝廷打仗,甚至还为天启喜欢的魏忠贤树立了一座生祠。

在农民军起义之后,直逼朱常洵驻地,当听闻在凤阳的祖坟被刨,这一位王爷更是惶惶不可终日,动用自己的资源,积极的招兵买马,以作抵抗。 然而在洛阳之战爆发的时候,福王的所作所为已经引发了众多人群的不满,最终明军哗变,洛阳城破,身肥体胖的福王也在郊外的迎恩寺被捕。

当气喘吁吁的朱常洵被送上军帐,李自成却心生一计,此时的李自成,是急需树立自己威信的,同时也是为了杀一儆百,让那些继续抵抗的城池看清楚反抗的下场,于是决定,将眼前这个磕头求饶的王爷,剥光洗净,然后架起一口特大的铁锅,架上熊熊烈火,再从朱常洵后花园中牵过来几只梅花鹿,杀掉后,连同朱常洵一同烹煮。 《明季北略、卷十七、李自成陷河南府》记载:“王体肥,重三百馀觔(斤),贼置酒大会,以王为葅,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

从如今来看,这不由得让人感到惊心动魄,然而现场却充满着欢乐的气氛,至于李自成,更是将这道肉汤取名为“福禄宴”,成为了了流传至今的故事。 在宴会结束后,李自成又下令搬运福王府中钱粮,结果数千名士兵用车搭载数日,却都没有搬运干净,李自成又打开粮仓赈济灾民,不少人继续加入农民军,他的势力更加发展壮大,当崇祯帝在京城接到这个消息,辍朝三日,予祭葬从优,赐谥忠王,而仅仅一年之后,随着李自成攻入北京,明朝到此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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