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以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公安分局淞南派出所民警接连在辖区多个菜场外发现数辆成色较新、电瓶明显改装过的电动自行车。细心的民警还发现,马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为宣传店家一般会在后轮挡泥板处明显标注店名、地址、电话,而上述新车都没有,有悖常态。
图说:改装过的电动自行车。宝山公安分局供图(下同)
为此,民警通过暗中走访收集线索。几天后,线索均指向了淞良路上的某车行。
民警在走访店铺时,发现不大的店面内展示着多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手续齐备,电瓶正规,店里也没有明显改装维修的痕迹。“老板,我有辆车想改得快点,装点货,行不行?”老板似乎有所警觉地答道,“这个做不了,我们是正规商户,只销售厂家提供的车辆。”民警并没有打消疑虑,而是暗中观察店铺的经营情况。
经过观察发现,店内通常只有老板在,偶尔有买家来询问,也有直接在店内买走车辆的顾客。但小工几乎不在店内停留,只是到了吃饭时间才出现,但似乎又像干了大量体力活。于是,蹲守的民警循着小工的轨迹,终于发现了破绽,原来在离门店不远处店外有店……
5月8日22时许,民警突击检查了这处“店外店”,当场查获一批改装工具、电瓶和待售新车,抓获老板牛某和小工葛某。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牛某交待,最近陆续有熟悉的非法从业者被查处,自己非常小心,正规车和改装车生意两边同时做。通常只有老顾客介绍来的生意,才敢放心地改装销售,根据买家的需求,可以将电瓶订制改装为60V、72V不等,安装到新车上,出售“订制整车”。牛某交待的相关情况,也在其店内销售凭证和交易记录上得到印证。经查证,年初以来,牛某以营利为目的出售所谓的非法“订制车”24辆,非法获利约6.4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牛某等2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宝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警方提示:
私自为电动自行车增加、改装非原厂正规电池,不仅因速度、重量提升易致刹车失灵增加事故风险,同时也增加了电池自燃爆炸引发火灾的隐患。消费者不应过分强调车速快、续航强等非必要性能,应从正规商户购买符合标准的车辆,规范充电、安全行驶。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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