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王艾冰)“医药领域直接关系到每一个民众的基本利益,如果在医药领域中的垄断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将对民众的日常生活和经济利益产生严重影响。”6月3日,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导师、中国投资发展促进会大健康专委会副主任解奕炯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开展医药领域反垄断制度建设,对于减轻消费者用药负担将发挥重要作用。

5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医药行业监管方面明确,要加快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规则;推动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完善审查标准和审查程序。推动修订《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研究制定《药品领域反垄断指南》。

解奕炯解释,药品领域的垄断包含四个方面:一为原料药垄断,这种垄断行为通过向下游企业提供高价少量的原料来获取暴利;二为药品生产垄断,也就是在有药品生产批文的企业间私下达成协议,控制药品的生产;三为价格垄断,即通过市场的垄断地位来限定交易价格,进行搭售商品、在交易过程中附加额外条件或只针对固定对象进行限定交易;四为平台垄断,这种方式通过药品的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补贴,开展不正当的价格竞争。

记者注意到,2021年11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曾发布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医药领域的反垄断有很多共通之处,反垄断指南从原料药领域扩大到全部医药领域主要是出于保证药品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目的。”医法汇创始人张勇律师告诉记者。

解奕炯表示,“当下医药领域扩大反垄断范围,有利于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对所有的医药企业一视同仁,建立法制制度,持续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这也是对接国际通行的商事规则,有利于引进医药投资。”

“对于患者来说,可以更好地避免各类药品因为垄断造成的高价和一些虚假宣传;另一方面,指南出台之后,医药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会因遵守相关规则和规范,从而使药品的流通环节更加优化,也有利于相关部门对医药行业的统一监管。”张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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