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周凌峰 实习生 郭子林 济南报道

7月12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山东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0.5亿元,惠及参保单位19.7万户次,稳定就业队伍673万人次。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处长张成波介绍,稳岗返还政策自2015年开始实施,目的是激励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今年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做了调整优化,主要体现在“两变”和“三不变”。

“两变”即:一是扩大了资金用途。当前政策中的四项用途是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今年增加了用于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企业在合规使用资金的前提下,可以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具体用途。二是优化了经办模式。明确要求根据受益企业提供不同的经办服务,对普通企业,继续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企业,指导企业用好稳岗资金;对劳务派遣单位,指导其主动申请。

“三不变”即:一是资格条件不变。参保企业需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二是返还标准不变。大型企业按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三是受益范围不变。包括企业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六类市场主体。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山东省不断优化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持续推行稳岗返还政策“免申即享”经办服务模式,企业享受政策由“跑腿申领”到“网上申请”再到“无需申请”。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二级巡视员安宝岩表示,今年,“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再次升级,省厅提前与统计、市场监管、税务等9部门对接全省企业信息,实现企业条件精准识别。同时,为保障稳岗返还资金“颗粒归仓”,主管部门将指导劳务派遣单位采取主动申请的方式申领稳岗返还资金,经审核合格后资金直接发放至实际用工单位,推动政策直达快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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