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案子是发生在明代嘉靖时期的一桩典型的“零口供”案例,所幸在锦衣卫副千户陆炳的审理下,烈女李玉英最终沉冤得雪,诬告人(也是行凶人)继母及舅父被下了大狱。 这件奇案与嘉靖朝的大礼议事件也有关联,在大礼议事件后,嘉靖皇帝为了收买人心,下令让锦衣卫处理一些陈年旧案,改善在民间的口碑。 虽然是下了这道圣旨,然而嘉靖帝本身不可能在这件小事上牵扯精力,做做样子而已。偏生派去复核案件的是一位耿直boy——陆炳。 陆炳并没有察言观色,做做样子,而是实打实的亲自下锦衣卫的诏狱去排查,果然让他揪出来这一桩烈女奇冤案。
这桩案子本来已经定盘,人犯李玉英准备秋后问斩。她犯的是什么罪呢? 李玉英的继母和舅舅告她勾引奸夫之罪。证据是所谓奸夫给李玉英的一只上书“矢志不渝”四字的银簪,李玉英的一首情诗,以及所谓奸夫流落在现场附近的一只鞋子。李玉英本是待字闺中的少女,遂被捉拿进锦衣卫的大狱(因为李玉英的生父是边疆的千户统领)。 奇怪的是,在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李玉英始终一语不言,零口供。 李玉英本人生的容颜秀美,举止端庄,是监狱里唯一的狱花,众人十分怜惜她,陆炳派人过来复核案情时,就有好多狱卒帮她说话,引起了陆炳的注意。 在多番相劝之后,李玉英终于被打动,亲手写下了一纸冤屈。
原来,李玉英本是大家闺秀,生父李雄之前在王府当侍卫,因积累功劳,被升为百户。王爷念他忠勇,亲赐他一支银簪(便是案件中所谓的罪证),并举荐他升为千户,前往边疆效力。 李玉英,有姐妹各一人,下面还有一个最小的弟弟李承祖,一家人本来是幸福美满。可惜生母去世的早,父亲公务在身,为了给4个儿女提供照顾,不当没了娘的孩子,又娶了一房继室焦氏。 很快,焦氏又生下了一个小儿子李亚奴,对前妻所生的4个孩子十分厌弃,反正丈夫也老是不在家,因此有机会虐待这4个子女。 明代的千户职位是可以世袭给儿子的,焦氏自从生了儿子,就开始惦记这个职位,前妻生的儿子李承祖就成为眼中钉。 她经常趁丈夫不在家的时候虐待李承祖,往小黑屋一关就是好几天,好歹还有三个小姐姐给他偷着送点饭吃,她们也都是少女,面对家庭暴力无计可施,忍气吞声。
忽然一天前线传来噩耗,父亲李雄血染边疆,英年早逝。 这一下子,姐弟4个的生存环境更加愈发恶化了。 为了达到整死李承祖的目的,继母居然派10岁的李承祖,前往边疆领取父亲的尸骨。三个小姐姐,明明知道是继母蛇蝎心肠,居心叵测,但也没有任何办法,李承祖一咬牙,孤身一人前往边疆。 也是他福大命大,一年后,11岁的李承祖居然背负着父亲的遗骸回归故里,姐姐们喜出望外,继母却恨得咬牙切齿。 一计不成,再施一计。继母伙同其兄长,杀死了年幼的李承祖,给自己的小儿子承袭千户之职扫清了道路。 眼见这三个小姐妹一天天长大,继母焦氏也怕她们走漏风声,对着其中最聪明的二女儿李玉英也下了毒手,伙同其兄长设计了这样一出诬陷的戏码,成功把李玉英送去了锦衣卫的监狱。
李玉英早就听说锦衣卫手段残忍、无所不用其极,明知是冤枉,也不敢申辩。其实李玉英心中真正所想,并非自己的冤屈,善良的李玉英是担心自己沉冤得雪,继母必将受到严惩,那么,年龄尚幼、刚刚三岁的同父异母的弟弟李亚奴便没人照顾了。她不想让李亚奴再承受这样的痛苦,再加上她也幻想,自己一个人受罪也就罢了,盼望继母焦氏能网开一面,放过她两位姐妹。因此拒绝任何口供,一心求情愿受死。 在陆炳的调查下,很快就发现此案大有蹊跷。首先,陆炳敲开了李玉英的心弦,姑娘把事情全盘托出,说出了自己的疑虑。 另外,陆炳也找到了王府,王爷作证,这支银簪,是他当年赐给李雄的奖赏。 而那首所谓的情诗,也是少女偶然之作,李玉英尚未出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根本就没有机会结识所谓情夫。 那只遗落在现场附近的鞋子,疑点更多,继母买通的人证说晚上看到奸夫的背影,是一位身材魁梧的大汉,而这只鞋子,尺码却很小。事发当日,当地有连绵的雨水,鞋子本该泥泞不堪,然而鞋底鞋面却一尘不染。 靠着这些过硬的证据,陆炳洗刷了李玉英的冤屈,继而查出了焦氏伙同兄长,杀害幼子李承祖的事实,李玉英姐妹们终于得以团聚,杀人凶犯也遭到了应有的惩处。
陆炳因此案,最终也获得嘉靖帝新任,坐上了锦衣卫都指挥使的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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