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7月4日讯 根据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漳龙建法罚(2024)11-3号)显示,因当事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对福建省利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21000元罚款并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

据了解,福建省利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屋建筑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10日,公司坐落在福建省南靖县金城路281号1幢204室02,法人是柯文良,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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