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20日电 深交所20日向瀛通通讯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截图

  监管函显示,经查,瀛通通讯发行的瀛通转债(债券代码:128118)前期已存在触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情形,公司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深交所指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瀛通通讯成立于2010年,2017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电声产品、数据线及其他通讯线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有微细通讯线材及声学半成品、TWS(真无线蓝牙耳机)、HiFi耳机、智能耳机、运动耳机、数据传输线、智能音箱、无线充电产品等。业绩方面,公司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7000万元-8000万元。

  二级市场上,瀛通通讯20日收跌0.90%报12.10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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