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警察枪击案”29年后重审开庭:部分物证丢失,目击者被允许出庭作证

该案在卓资县法院重审开庭受访者提供封面新闻记者林珏瑶1995年6月6日傍晚,内蒙古四子王旗发生一起枪击案。时任四子王旗公安局干警的邢志强携枪和朋友到当地水库射击打靶时,遇到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孟永清。因怀疑对方的摩托车为盗窃所得,邢志强上前拦截,孟永清逃离。在追逐的

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内蒙古警察枪击案”11月26日开庭重审

广受关注的“内蒙古警察邢志强枪击案”于11月26日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人民法院重审。重审前夕,邢志强家属向现代快报(报料邮箱:xdkb123@163.com)记者表示,邢志强当年的枪击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存在故意杀人行为。邢志强的代理律师吴丹红表示将会替邢志强作无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