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与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共同签署口岸公共卫生合作机制。这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口岸传染病防控重大决策部署,总结深化传染病疫情防控经验做法、推进我省口岸疫情疫病防控能力提升、筑牢口岸公共卫生安全防线、健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积极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等能力”的重要行动。

一直以来,全省卫健、疾控部门与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在口岸公共卫生方面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三方在口岸疫情防控、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等方面紧密协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传统生物安全问题和新型生物安全风险交织叠加,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跨境传播的生物安全风险与日俱增,需要疾控部门、海关继续深化合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根据合作机制,双方将在常态化协同机制、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口岸公共卫生体系、信息和数据共享、联合监测和预警、技术与学术交流、联合培训演练等10个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及时有效应对口岸重大传染病疫情,防范传染病跨境传播和蔓延,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水平推进“健康山东”建设。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疾控局党组书记、局长盖英群,青岛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石勇,济南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张瑞宏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省疾控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省疾控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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